本技术规范书引用YD/T 988-2007《通信光缆交接箱》,其他技术要求可参照标准YD/T 740-95《通信电缆分线盒》、YD/T 925-1997《光缆终端盒》、YD/T 814.1-2004《光缆接头盒 第一部分:室外光缆接头盒》和YD/T 881-1996《通信电缆分线箱技术条件》。
用于光分纤箱系列产品,结合江西联通分公司目前使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光分纤箱技术规范书,投标人须按本技术规范书要求进行生产、交付产品,招标人根据相应行业标准和本技术规范书验收光分纤箱产品。
2.1 本技术规范书中要求的光分纤箱均为室内外通用型。
2.2安装方式为壁挂式。
2.3功能概述:
光分纤箱是针对FTTH新建或改造中采用一级分光场景需求而开发设计的新一款产品,该产品用于上行配线光缆与入户皮线光缆实现终端连接,可满足一次性开通或逐步放装的要求,是ODN网络中一级分光模式下必不可少的光接入点设备。
2.4规格尺寸
光分纤箱在满足功能要求的前提下,应力求小型化,即小且薄,箱体安装时应与环境相协调,不应影响视觉。各种容量的光分纤箱最大尺寸不得大于下表中的要求。
表1 光分纤箱箱体最大外形尺寸表
序号 | 光分纤箱容量 | 箱体外形尺寸(高×宽×深(mm)) |
1 | 8芯 | 287×237×60 |
2 | 12芯 | 410×320×78 |
3 | 24芯 | 410×320×78 |
4 | 36芯 | 480×390×85 |
2.5箱体的材料采用优质冷轧钢板,材料厚度为:冷轧钢板1.2mm。
3.1 工作温度:室外型:-20℃~+60℃。
3.2 相对湿度:室外型: ≤95%(+40℃时)。
4.1所有紧固件联结应牢固可靠。
4.2箱门开启角度不小于120o。
4.3箱体密封条粘结应平整牢固,门锁的启闭应灵活可靠。
4.4光分纤箱应采用下进线方式,箱体下面的2个角都应具备敲落孔,每个敲落孔都应配置胶圈。
4.5光缆引入时其弯曲半径应大于光缆直径的15 倍。
4.6 光纤在设备内布放时,不论在何处转弯,其弯曲半径应不小于30mm。对于弯曲损耗不敏感单模光纤,其弯曲半径可按光纤的要求执行。
5. 1 光缆的固定和保护功能
光缆引入分纤箱时,应有可靠的固定与保护装置,固定后的光缆金属挡潮层、铠装层及加强芯应可靠连接至高压防护接地装置,光缆开剥后应用塑料套管或螺旋管保护并固定引入光纤熔接装置。
5. 2 光缆纤芯的终接功能
设备的光纤终接装置应便于光缆光纤与光缆光纤或尾纤的接续,安装和维护等操作,同时设备应具备盘留光纤光缆的储存空间。
5. 3 光纤的接续保护功能
光纤与光纤的接续应位于光纤熔纤盘内,接续部分应加以保护。保护措施可采用热收缩光纤保护管、护夹、光纤冷接子等。
每块光纤熔纤盘的容量为12芯,其配置数量依据光纤熔接芯数而定。
5. 4 调线功能
光分纤箱应能迅速方便地调度光缆中光纤序号以及改变传输系统的路由,但光纤调度不得采用光跳纤进行跳接,上联光缆中的尾纤与下联光缆中的尾纤应通过SC型适配器直接对接。
5. 5 容量
光纤的终端、接续、存储,在满容量范围内应该方便地成套配置。光分纤箱的容量应根据成端光缆的芯数配置。
5. 6 箱体及门锁
(1)箱体应具有良好的抗腐蚀耐老化性能,门锁应为防盗结构,具有良好的抗破坏功能,具有良好的防雨性能。
(2)箱体应具有门限位,门限位应牢固可靠。
(3)箱体背面应具备固定装置。
5. 7 光分纤箱光缆进出数量
光分纤箱容许的进出光缆条数应至少满足表2要求。
表2 光分纤箱进出光缆条数表 | |||||
序号 | 光分纤箱容量 | 光缆条数(条) | 备注 | ||
进缆 | 出缆(多芯或单芯) | ||||
多芯 | 单芯 | ||||
1 | 8芯 | 1 | 出缆芯数和条数视情况而定。 | 8 | 多芯光缆和单芯光缆可单独出缆也可同时出缆。 |
2 | 12芯 | 1 | 12 | ||
3 | 24芯 | 1 | 24 | ||
4 | 36芯 | 1 | 36 |
5. 8 箱体内部功能区划分
光分纤箱在便于施工与维护操作的前提下,内部各功能区的布局应紧凑。光分纤箱内不得使用光跳纤跳接。
图1为光分纤箱功能区划分的典型示图,但不排斥其它合理布局结构。
图1 光分纤箱功能区划分典型示意图
5.9 标识记录功能
箱门内侧应具有完善的标识和记录装置,用于方便地识别纤芯序号或传输路序,且记录装置应易于修改和更换。
光纤连接器应有明确的序号,便于端接与识别。
箱门内侧应粘贴内部走线示意图。
5.10 蝶形光缆的固定功能
当箱体需要引出蝶形光缆时,箱体内应有蝶形光缆固定装置,固定装置应至少固定与箱体容量相等的蝶形光缆数量,蝶形光缆的盘绕与绑扎应自然平直,无扭绞、打圈等现象,不应受到外力的挤压和操作损伤。蝶形光缆在箱体内直接做连接器插头,经过适配器与配线光缆尾纤相连,禁止将蝶形光缆在熔纤盘里与尾纤熔接后再成端。
5.11 密封性能
箱体的防护性能应达到GB 42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标准中IP65 级要求。
6.1耐电压水平
光缆光分纤箱接地装置与箱体及机架之间的耐电压水平不低于3000V(DC),1 min不击穿、无飞弧。
光缆光分纤箱金属构件与光缆金属加强芯之间、光缆金属构件之间、光缆金属构件与地之间在15kV直流作用下1 min,不击穿,无飞弧现象。
6.2绝缘电阻
光缆光分纤箱箱体金工件与光缆金属构件之间、光缆金属构件之间、光缆金属构件与地之间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2×104 MΩ(测试电压为500V DC )。
7.1拉伸
光分纤箱与任一根光缆间应能承受不小于 1000N 的轴向拉伸力。光分纤箱与任一根光缆间应能承受不小于 500N 的轴向拉伸力。
7.2压扁
光分纤箱箱体顶端表面应能承受不小于1000N垂直的压力,箱门打开后,在门的最外端应能承受不小于200N的垂直压力。卸去载荷后,箱体无破坏痕迹和永久变形。箱体各面均应能承受不小于200N 的垂直静压力。
7.3 扭转
光分纤箱与光缆之间应能承受扭转角度±900,共3次循环的扭转。试验时和试验后,固定于光分纤箱内的光缆不应发生扭转以及出现异常现象。
7.4 弯曲
光分纤箱与光缆之间接合处应能承受弯曲角度±450,共3个循环的弯曲。试验时和试验后,固定于光分纤箱内的光缆不应发生扭转以及出现异常现象。
8.1产品标志
光缆光分纤箱上应有产品铭牌标志。铭牌应符合YD/T 112-1997的规定。
8.2 企业标志
应在箱(盒)上印制兰色“中国联通”企业标志,印制的企业标志应能经受长时间的日晒雨淋,不褪色、不掉色。
8.3包装
8.3.1分纤箱应包装出厂,包装要求及包装盒标志应符合GB/T3873-1983中的规定。
8.3.2基本包装内除产品外,还应装入以下物品和有关文件,文件可用塑料袋或纸袋封装:
2 产品使用说明书;
2 产品合格证;
2 装箱清单。
8.4运输
当产品需要长途运输时,需用可靠的外包装,并写明不能大力抛甩、碰、雨防潮标志,以免损坏产品。在运输中应避免碰撞、跌落、雨雪的直接淋袭和日光曝晒。
8.5贮存
应贮存在通风良好、干燥的仓库中,其周围不应有腐蚀性气体存在,贮存温度为-25℃~+55℃。
投标人应保证按本技术规范书生产光分纤箱产品,提供的产品是全新的,在工艺和性能上没有缺陷,产品保质期为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如在保质期内,产品发生质量问题,投标人应免费更换其产品,并按供货协议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本技术规范书未涉及部分,其相应产品均应符合YD/T 988-2007《通信光缆交接箱》、YD/T 925-2009《光缆终端盒》和中国联通集团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
11.1 除尾纤、SC型适配器外,光分纤箱应包含所有实现上述功能要求的箱体及配件。
11.2 投标单位应提供每种型号各一个样品用于技术评标。评标时,投标单位自带尾纤、SC型适配器、光缆、蝶形光缆、游标卡尺和相关安装工具,现场进行每种型号产品的安装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