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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DF产品概述: 1. 配置要求 2.1 线路侧ODF 2.1.1 线路侧ODF机架配置要求 2.1.1.1线路侧ODF,其机架规格见附表。 2.1.1.2线路侧ODF机架采用封闭式、半封闭式、敞开式结构。机架材料采用优质钢材或铝型材,表面喷塑处理。 2.1.1.3 线路侧ODF机架外观颜色应根据买方要求或与局站原有设备相一致 2.1.1.4 线路侧ODF机架应提供防雷接地保护装置,盘纤(尾纤及跳纤)位置及装置,并含8套(1条/套)普通型光缆固定装置。 2.1.1.5 宽度为600mm(含600mm)以上机架为子框式(封闭或半封闭抽屉式)。 2.1.1.6 对于表中所提供的各种规格尺寸的线路侧ODF设备实际可达到的满容量安装芯数。 2.1.1.7 线路侧ODF机架应包含的示名条或示名材料及机架的安装材料。
2.1.2 熔配一体化单元配置要求 2.1.2.1 熔配一体化单元按束状(或带状)光缆熔配一体化模块配置,容量为12芯,并根据要求配备G.652/G.655 束状(带状)尾纤,光纤适配器按FC/UPC/PC(或SC/UPC/PC) 考虑。
2.1.3 ODF熔配一体化子框 2.1.3.1 ODF熔配一体化子框为安装在宽度为600mm(含600mm)以上机架中,其子框容量为24芯、48芯、72芯、96芯,即可装配4、6、8块12芯熔配一体化模块。 2.1.3.2 ODF熔配一体化子框应可安装于19"国际标准机架上。
2.2 设备侧ODF 2.2.1 设备侧ODF标准型机架配置要求 2.2.1.1设备侧ODF机架规格见附表。 2.2.1.2 设备侧ODF机架采用封闭式、敞开式、半敞开式结构。机架材料采用优质钢材或铝型材,表面喷塑处理。 2.2.1.3 设备侧ODF机架外观颜色应根据买方要求或与局站原有设备相一致。 2.2.1.4 设备侧ODF机架应提供足够的盘纤(跳纤)位置及装置。 2.2.1.5 宽度为600mm(含600mm)以上机架为子框式(封闭或半封闭抽屉式)。 2.2.1.7 设备侧ODF机架应包含的示名条或示名材料及机架的安装材料。
2.2.2 配线单元配置要求 2.2.2.1 配线单元容量为6芯或12芯,光纤适配器可分别配置为FC/PC、SC/PC。 2.2.3 . 配线子框配置要求 2.2.3.1 配线子框为安装宽度为600mm(含600mm)以上机架中,其子框容量为24芯、48芯、72芯、96芯,即4、6、8块12芯配线单元模块。 2.2.3.2配线子框应可安装于19"国际标准机架上。 2.主要技术要求和指标 4.1 光纤配线架组成及分类 光纤配线架是光缆和光通信设备之间或光通信设备之间的配线连接设备。 4.1.1光纤配线架组成 光纤配线架由机架、熔接单元、配线单元、适配器单元、附件、尾纤等组成。 ODF架应能可靠固定终端光缆、光纤、灵活调度光纤和妥善存放空闲尾纤。 4.1.2 光纤配线架分类 工程应用中,光纤配线架有两种;线路侧光纤配线架、设备侧光纤配线架。 线路侧光纤配线架,含机架、熔接单元、配线单元、适配器、光纤存储装置、附件、尾纤、光缆引入固定和保护装置、光缆纤芯的保护装置、高压防护接地装置等所有组成。 设备侧光纤配线架,含机架、配线单元、光纤存储装置、适配器、尾纤、附件等所有组成。不含熔接单元、光缆引入固定和保护装置、光缆纤芯的保护装置、高压防护接地装置、光缆纤芯的保护装置。
4.2 光纤配线架功能要求4.2.1 光缆固定与保护功能 应具有光缆引入、固定和保护装置。该装置具有以下功能: 1) 将光缆引入并固定在机架上,保护光缆及缆中纤芯不受损伤; 2) 光缆金属部分与机架绝缘; 3) 固定后的光缆金属护套及加强芯应可靠连接高压防护接地装置。 4.2.2 光纤终接功能 应具有光纤终接装置。该装置应便于光缆纤芯及尾纤接续操作、施工、安装和维护。能固定和保护接头部位平直而不位移,避免外力影响,保证盘绕的光缆纤芯、尾纤不受损伤。 4.2.3 调线功能 通过光纤连接器插头,能迅速方便地调度光缆中的纤芯序号及改变光传输系统的路序。 4.2.4 光缆纤芯和尾纤的保护功能 光缆开剥后纤芯有保护装置并固定后引入光纤终接装置。 ★4.2.5 标识记录功能 机架及单元内应具有完善的标识和记录装置,用于方便地识别纤芯序号或传输路序,且记录装置应易于修改和更换。 ★4.2.6 光纤存储功能 机架及单元内应具有足够的空间,用于存储余留光纤。 4.2.7 光纤配线架应便于将来扩容,方便子架和端子的灵活增减配置 4.2.8 光纤配线架应便于操作和测试。 4.2.9 架体标识 对于各种架体,每座ODF的明显位置设置明确、醒目的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及产品型号等标识。 4.3 容量 每机架容量和单元容量(按适配器数量确定)应按产品企业标准作出规定,光纤终接装置、光纤存储装置、光纤连接分配装置在满容量范围内应能成套配置。 4.3.1 光纤配线架应具有终端光缆的空间,并且有放置光衰耗器和用于不同种类连接器之间的转换器(如FC型转换为SC型)的位置。 ★4.3.2 光纤配线架应具有存放多余尾纤及软光纤的位置,具体要求如下: (1) 光纤配线架满容量配置时,应有存放多余尾纤及跳纤的单元; (2) 每条尾纤及软光纤应有0.5m的活动余地; (3) 每条尾纤及软光纤应能单独操作而不影响其他尾纤及软光纤。 4.4 光纤连接器性能 4.4.1 光纤连接器型号 ★4.4.2 光纤连接器光学性能要求 光纤连接器光学性能要求应符合表4.1 的要求。 表4.1 光纤连接器光学性能指标 单位:dB
★4.4.3 光纤连接器端面几何尺寸指标应符合表4.2要求 表4.2 光纤连接器端面几何尺寸指标
4.4.4 对于尾纤,应通过与其它尾纤熔接,并与适配器组成光纤连接器,其性能应能符合表3.1(D点抗拉试验除外)及表4.2中的技术要求。 ★4.4.5光纤连接器寿命:插拔1000次仍能满足表4.1的性能要求 4.5 尾纤及软光纤性能 4.5.1 尾纤及软光纤外径 尾纤护套外径:标称值为0.9mm(带状)、2.0mm(单芯),最大值偏差不超过标称值的10%。 软光纤的护套外径:标称值2.0mm,最大值2.2mm。 4.5.2 尾纤及软光纤的2m截止波长 λc≤1250nm(G.652光纤)、λc≤1470nm(G.655光纤) ★4.5.3 尾纤及软光纤机械性能 带SC、FC连接器的尾纤及软光纤机械性能应满足下表要求。 表4.5 连接器的尾纤及软光纤机械性能
注:△IL表示附加插入损耗
4.6 高压防护接地装置 4.6.1 机架高压防护接地装置与光缆中金属加强芯及金属护套相连,连接线的截面积应大于6mm2。 4.6.2 机架高压防护接地装置与地相连的连接端子的截面积应大于35mm2。 ★4.6.3 机架高压防护接地装置与机架间绝缘,绝缘电阻不小于1000MΩ/500V(直流)。 ★4.6.4 机架高压防护接地装置与机架间耐电压不小于3000V(直流)/1min不击穿、无飞弧。 ★4.6.5 机架高压防护接地装置应能可靠接地,接地处应有明显的接地标志。 4.7 对ODF机架的要求 4.7.1外观 4.7.1.1 涂覆层应表面光洁、色泽均匀、无流挂、无露底;金属件无毛刺、锈蚀。 4.7.1.2 塑料件应表面光洁,颜色均匀无明显差异,无裂纹、划伤,无变形。 4.7.1.3 机架颜色应符合国家标准或国际通用颜色。同时还应能提供满足招标方最终用户要求的颜色(原则上与原机房机架颜色接近)。 4.7.1.4 结构装置上的文字、图形、符号和标志应清晰、完整、无误。 4.7.1.5 所供ODF架应为组装完整,并经过严格检验的整机,并附带检验文件。 4.7.2 结构 4.7.2.1 机架结构形式 按机架结构形式可分为:封闭式、半封闭式、敞开式。 机架外形尺寸的偏差不超过±2mm;外表面对底部基准面的垂直度公差不大于3mm。 4.7.2.2 ODF架的总体机械结构应充分考虑安装、维护和扩容的方便,应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和刚度,ODF架的安装方式应具有防震和抗震能力。应保证ODF架经过常规运输、储存和安装后,不产生破损变形。 4.7.2.3 机械活动部分应转动灵活、插拔适度、锁定可靠、施工安装和维护方便。门的开启角应不小于110°,间隙应不大于3mm。 *4.7.2.4机架架体钣金件,应采用冷钢轧板,立柱等支撑部件厚度≥2.0mm,其他部件≥1.2mm。 4.7.2.5 结构应牢固,装配具有一致性和互换性,紧固件无松动。外露和操作部位的锐边应倒圆角。 4.7.2.6 光缆、尾纤在ODF架内排放位置应设计合理,尾纤穿过金属板孔及沿结构件锐边转弯时,应装保护套及衬垫。引入光缆进入机架时,其弯曲半径应不小于光缆直径的15倍。 *4.7.2.7 光缆光纤穿过金属板孔及沿结构件锐边转弯时,应装保护套及衬垫。纤芯、尾纤无论处于何处弯曲时,其曲率半径应不小于30mm。 4.7.2.8机架进纤孔及进缆孔应有防尘处理装置。 4.7.3 材料 4.7.3.1 ODF所有的零件采用的材料应具有防腐蚀性能,如该材料无防腐蚀性能应作防腐蚀处理;其物理、化学性能必须稳定,并与光缆护套和尾纤护套相容。为防止腐蚀和其他损害,这些材料还必须与其他设备中所常用的材料相容。 4.7.3.2 ODF中表面电镀处理的金属结构件通过GB/T 2423.17-1993标准的盐雾试验方法作48小时盐雾试验后,外观不得有肉眼可见的锈斑。 4.7.3.3 采用涂覆处理的金属结构件,其涂层与基体应具有良好的附着力,附着力应不低于GB/T 9286-1998标准表1中2级要求。 4.7.3.4 设备中非金属材料的结构件及光纤连接器的燃烧性能应能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a)试验样品没有起燃; b)试验样品离火后持续有焰燃烧时间不超过10s,并且火焰或从试验样品上掉落的燃烧或灼热颗粒未使燃烧蔓延到放在试验样品下面的底层。 4.8 使用环境条件 工作温度:-5℃~+40℃。 相对湿度:≤85%(+30℃) 大气压力:70 kPa~106kPa。 储运温度:-25℃~+55℃ 4.9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4.9.1 标志:光配线架上应有标识,表明产品的型号、名称、商标、生产单位、出厂日期、机号。光配线架上的连接器应有商标或生产厂家的标记。 4.9.2 包装 4.9.2.1 光配线架应包装出厂,包装要求及标志应符合GB/T3873—1983中的规定。 4.9.2.2 包装箱内还应装入以下物品: a) 附件及专用工具; b) 产品使用说明书; c) 产品合格证; d) 装箱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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